8月31日,欧盟已经向中国驻欧盟使团发出照会,欧盟将对中国企业出口欧洲的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本报从一位长期代理中国企业反倾销案件的律师处获得的*新**消息。
中国商务部和中国驻欧盟使团经商处均拒绝向本报证实这一消息,欧盟委员会贸易事务发言人克兰西(John Clancy)对此也保持缄默,仅通过电邮向本报重申:欧盟将在反倾销申请递交45天内(*后期限为9月6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不过 欧盟决定立案的消息已经在中国主要光伏企业圈子内流传开来,英利公司总裁助理、法务总监陈卓向本报表示:商务部上周末致电英利,通报中方已收到欧盟光伏案照会,并召集英利与尚德、天合、阿特斯这 4家光伏企业的代表和反倾销律师,于9月4日举行紧急会议商议对策。
中国光伏企业此前已联名上书商务部,申请对欧盟多晶硅进口中国产品实行“双反”调查。上述知情律师认为,不能排除商务部会在9月5日发出声音“先发制人”的可能性。
欧盟贸易委员卡洛·德古赫特(Karel De Gucht)在对华光伏反倾销案件上的强硬措施,算是狠狠地给了德国总理默克尔一记“耳光”——默克尔上周访华时刚与温**总理就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包括光伏产业在内的贸易摩擦,避免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达成一致。
据国际能源署(IEA)的统计,全球前十大太阳能模组制造商中,有7家是中国大陆企业。欧盟正式展开反倾销调查,或将引发中欧之间**贸易战。
英国金融时报9月3日发表社评《“反倾销”不可取》,警告说:“欧盟在运用贸易防御时,应当考虑整体利益,而不是只考虑某一个与进口产品有竞争的行业的利益。在欧盟就本案和其他案子作出决定时,它应当听从默克尔针对自摆乌龙的保护主义发出的警告。”
默克尔回天乏术 商务部先发制人?
天合光能的企业公关总监范睿峰对本报表示,公司高层*近一直想方设法去阻止欧盟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8月30日,天合光能董事长兼**执行官高纪凡出席了温**和默克尔主持的中德企业家论坛,代表中国光伏产业发言,呼吁中德两国企业在太阳能领域本着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沟通、互利合作。
8月17日,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洛阳中硅高科技、重庆大全新能源、江苏中能硅业联合向商务部递交申请,要求对欧盟多晶硅进口中国实行“双反”调查,商务部已经受理此案。8月22日国内光伏企业又联合发布“反对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立案”的声明。
面对欧盟的步步紧逼,中国企业是否打响反击战,向商务部提起诉讼?范睿峰表示,“我们现在还没有采取法律诉讼程序,只是在尽量地交流和沟通,希望能够有一个好的结果。”不过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沈宏文认为,中国商务部很难提前采取反制措施。
在9月6日欧盟决定水落石出之前的*后48小时内,默克尔是否能够信守上周她在北京许下的诺言,说服卡洛·德古赫特改变主意?范睿峰说:“我们只能期望默克尔能够像在媒体上说的一样,解决这个问题。”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沈宏文认为,默克尔会从欧盟整体利益出发尽力游说欧盟停止反倾销诉讼,不过*终结果尚难预料。而上述知情律师向记者表示,此前欧盟并没有在照会后改变决定的先例。
欧盟案杀伤力更大
欧盟和美国对华光伏反倾销调查均由SolarWorld公司发起。不过与美国案不同的是,知情律师透露,此次欧盟只是针对反倾销立案。
上述律师表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在取证上的法律程序并不相同,反倾销对于企业的意义更大,因为“在该案中,反倾销的税率远远高于反补贴的”。参考美国“双反”的初裁结果,国内知名的光伏企业无锡尚德被征收反倾销税31.22%,反补贴税2.90%;常州天合反倾销税31.14%,反补贴税4.73%。
英利公司总裁助理陈卓表示,由于尚未公开立案,欧盟光伏反倾销案具体的涉案范围、替代国等关键因素都没有定论,因此反倾销税的范围和影响也更难预测。但他已经听到一些令人恐慌的传言:欧盟可能针对组件及核心零部件均进行反倾销立案。陈卓表示,与美国光伏案仅针对电池片征税相比,欧盟反倾销案的杀伤力可能会更大。
美国对华光伏双反案已于5月17日进行初步裁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到250%的反倾销税。陈卓表示,美国的反倾销税只针对产自中国的电池片 这已经导致英利“放弃直接出口电池片,一直在购买台湾的电池组装产品之后再对外出口”。
陈卓表示,如果欧盟反倾销案的传言属实,中国面临的制裁将会更加惨烈——就连运用进口外国光伏零件组装而成的产品,在出口欧洲之时也将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欧盟市场已经占英利全球市场份额的70%,此次欧盟下“狠手”将令其损失惨重。
诉讼持久战
一旦9月6日正式立案,欧盟光伏反倾销将正式进入法律程序。
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谢向阳律师此前受江苏省有关部门委托,帮助包括尚德、天合在内的若干光伏企业针对美国商务部的初裁进行应诉。他向本报记者表示,此次如果立案,欧盟将向被诉企业发放4套调查问卷,给予30天的答卷时间,特殊情况可延长2周。此后,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在立案60天到9个月之间,欧盟委员会将作出初裁,此间有可能向被诉企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初裁之后,中国企业仍然有机会积极应诉,而终裁将在立案后12个月,*迟不超过15个月内进行。也就是说,*迟到��年的12月5日前后,此案将给出仲裁的*终结果。一旦被认定反倾销,中国企业将可能在此后5年内被持续征收反倾销税,此后才有机会获得复审。
“终裁后双方都有机会向欧盟初审法院起诉,但法院只审查程序问题,不对事实部分重新核查。”谢向阳表示。
此前中国企业和政府的多方斡旋,似乎不能改变德古赫特“按照欧盟贸易规则办事”的决心。
“德国在欧盟委员会中的分量很足。”谢向阳表示,“尽管欧盟委员会的仲裁是独立程序,但即使立案,在*终的调查结果和税率认定上,目前倾向于中国企业的德国政府的态度,仍然有不小的作用。”
不过,欧盟反倾销立案可能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 “欧盟反倾销立案和美国的光伏‘双反’终裁(美国商务部定于10月9日进行终裁),结果将相互影响。”谢向阳表示。与此同时,印度也虎视眈眈。此前印度光伏电池制造商已多次向印度商会提交反倾销申诉书,目前仍然在对申诉范围进行修改。
中国光伏企业海外遭遇“双反”
2011年10月 美SolarWorld等7家光伏企业向美政府申请,要求美国商务部向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超过100%的关税。
2011年11月 美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发起“双反”调查,这是美方**针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2012年3月 美商务部做出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反补贴调查初裁,认定中国涉案企业存在2.9%-4.73%不等补贴幅度,并追溯90天。
2012年5月 美商务部公布初裁结果,裁定中国涉案企业适用31.14%-249.96%不等的临时反倾销税率,并将征税措施向前追溯90天。
2012年7月 德国企业又向欧盟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而欧盟将有45天研究时间,再宣布立案与否。
2012年10月 据相关法律程序,美国商务部将对中国光伏产品做出反倾销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