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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出台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发布了《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回顾、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重点、政策措施6部分,内容涉及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包括材料、设备、电池、光伏电站、配套服务等。本报特别邀请业界专家及企业高层对《规划》中涉及的产业链环节的主要热点进行解读。

  主持人:徐恒

  特邀嘉宾(排名不分先后):

  韩华新能源电力工程项目总监 柴敬玉

  中电电气太阳能研究院院长 贾艳刚

  汉能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 李河君

  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运营官 谢健

  大全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葛飞

 

  分布式光伏电站

  应用前景广阔 政策需加强

  ·投资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作用显著,适合大范围推广

  ·扶持政策力度仍然不足

  柴敬玉:在目前我国智能电网建设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应建立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选择性地发展大中型光伏电站,而用户侧并网的分布式电站应该是侧重发展的方向,前景广阔。

  分布式电站的优点在于靠近负荷中心,就地消耗产生的电能,降低传输损耗。然而分布式电站在实现并网发电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比如,我国大部分地区发电和供电是分家的,发电站需要服从电网的供电调度,而国家在规范光伏并网管理这方面缺乏完善的政策法规支持和统一的标准规范。

  积极推广分布式电站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并网接入规范,完善双向购售电运作模式,加强对小型电站的运行状况和监控管理,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明确项目的推广政策。这些事项都明确了,就比较容易达到推广的目的。

  分布式电站也遇到很多问题,比如储能的瓶颈。储能就意味着能量在转化过程中有损耗,尤其是对于本身转化效率不是很高的光伏发电,更应结合负荷特点进行系统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时尽量减少对储能系统的依赖。同时对于小型户用并网电站制定相应的政策,使这些电站的运行有法可依。

  贾艳刚:分布式电站往往采用用户侧并网,位于电力负载中心,或者自发自用,便于电网管理;同时光伏发电属于黄金发电,可以起到削峰作用,因此国内应该侧重发展分布式电站。实际上欧洲也把分布式电站作为重点,德国对10MW以上电站将不再进行补贴。

近年来国家对光伏电站的扶持政策中,特许权招标、标杆电价均是针对西部地区大型电站,而金太阳工程和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的补助政策,则主要是针对分布式电站。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分布式电站的扶持,逐年增加分布式电站装机容量;同时着力解决并网难问题,使项目竣工之日即并网之时,发挥示范项目的效益。从长远来看,国家应尽快出台有差别的光伏电价政策,以此扶持分布式电站的发展。

  金太阳工程和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补贴形式是按装机容量进行补贴,而不是按光伏电站发电量进行补贴,由此造成重装机容量、轻发电量的现象。建议政府把分布式电站的补贴形式改为按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提高示范项目的效益。同时加强对分布式电站并网接入的许可,优先吸纳分布式电站电量。

  李河君:“十二五”期间,我国应该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

  首先,欧美正将发展太阳能作为新能源战略的突破口,以光伏建筑一体化作为发展太阳能的主要路径,抢占能源**制高点。

  欧美发达国家把光伏建筑一体化作为发展太阳能的主要路径。将太阳能光伏电池板与建筑物屋顶及外立面相结合,每个建筑就是一座小型发电站,实现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不用占地,不需要远距离传输。据欧洲光伏工业协会统计,目前欧洲发达国家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在太阳能发电中的运用比重超过了80%,在美国这一比例也达到67%。

  其次,我国节能减排形势严峻,发展太阳能尤其是大规模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潜力巨大,正当其时。

  我国太阳能产业起步虽晚,但发展速度很快。2004年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仅占世界5%的份额,到2007年产量跃居全球首位,2010年所占全球份额已经超过50%。遗憾的是,中国是太阳能电池的制造大国,却是使用小国,我们85%以上的产品用于出口,内需迟迟不能打开。目前国内光伏发电占社会用电总量不到0.1%,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主要采取的还是规模开发、集中送电的单一模式,90%的光伏发电来源于大型地面电站。

  我国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潜力巨大,大规模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从技术来看,国内企业自主研发的环保无污染**代、第三代非晶硅薄膜技术,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光伏建筑一体化并网技术和弱光发电等技术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从装备制造、电池生产到发电整个产业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获得欧洲、美洲严格的认证。从成本来看,如果比照欧美的税费等扶持政策,按照目前技术水平和国际通行的电网净电量结算方式,每千瓦时电成本可控制在0.4元左右,可以实现有条件的平价上网。

  谢健:分布式电站*主要的也是并网问题。是自发自用并网?还是低压侧并网?或者是升压后进入主网?从德国的经验看,屋顶电站大部分都是自发自用后再低压侧并网。但是国内还存在较大问题。

  葛飞:对于分布式电站而言,如果国家有一定的补贴,应用效果、宣传效果要比大型电站好。从技术上,能够做到即发即用。从电网的负荷上来讲,也能减少电力系统的运输。尤其在夏季用电高峰,分布式电站的工作能够有效弥补电力峰值缺口。

  大功率储能技术目前还没有实现,这也是集中式电站更明显的缺陷。分布式电站的发展,从规模设计及布局的开始,就要考虑到本地的用电能力,争取把光伏电力即时消化掉。

 

大型光伏电站

  适合西部地区 发展应适度

  ·如何降低输电成本促进西电东输成为关注焦点

  ·并网政策、法规及标准亟待完善

  柴敬玉:光伏电站的输出功率依赖于光伏组件接收到的辐射量,会随天气与季节的变化而波动。因为电网调度系统对于发电量和负载量的波动都有一定调节能力,所以光伏发电输出功率的不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电网吸收。现阶段相对于传统电力的规模,我国光伏电站发电量还很小,但在集中型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越来越大、数目越来越多的发展趋势下,电网对于波动的吸收能力将受到考验。同时,集中型光伏电站相对远离用电负荷中心,会导致输电成本的增加。

  发展大型光伏电站如今面临的瓶颈,首先是电力需求分布不均而电网输送能力不足。目前我国长距离大规模电力输送能力依然不足,光伏等新能源电力快速增长一定程度受其制约。其次相关部门对光伏等新能源电力的认识不完全统一,欠缺完整完备的流程规范与政策法规,电网接纳新能源电力的积极性较低。

  要解决现在面临的问题,国家需要加大这方面的建设投入,解决电网电力输送能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健全光伏电站并网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同时统一电力部门对光伏电站的认识,简化电站建设流程,提高电网对光伏电力的接纳能力。

  贾艳刚:中大型光伏电站,主要以地面电站为主,占地面积较大;分布式电站,主要以屋顶电站为主,不额外占用土地资源。因此从土地资源来看,在内陆、中东部和沿海发达地区不适宜发展大中型光伏电站。结合光照资源和土地资源,大中型光伏电站适合在西部(西藏、新疆、宁夏、甘肃、青海、内蒙)建设,但这些地区本身电力消化能力不足,需要长距离外送至中东部省区,投资大、电力损耗多,应适度发展,否则是不经济的。

  近年来国家通过特许权招标、标杆电价以及西部省区推出的光伏电站优惠政策,带动了西部省区大型光伏电站的迅猛发展,对西部大开发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西部地区自身电力消化能力有限,电力外送成为发展的瓶颈,而且长距离输送也不经济。大型电站应适度发展,避免出现一哄而上、跑马圈地的现象。应在西部统一规划布局,规划装机容量,确定竣工并网时间,避免重蹈风电覆辙,造成投资和资源浪费。

  国家应对西部大型光伏电站统一规划布局,同时结合产业布局,将能耗高的硅料、硅棒产业链和光伏电站结合,就地消化,减少电力外送;同时鼓励在中东部地区利用荒地、山地、滩涂等闲置土地,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其创造的经济价值远比在西部地区高。

  谢健:中国地大物博,东西差异巨大。我认为,要根据地区差异侧重不同电站。在西部地区,应当以大型地面电站为主,兼顾发展分布式电站;在中东部地区以及华南地区,应当以分布式电站为主。

  *重要是解决并网问题。从技术上,光伏并网已经在欧洲广泛应用。从法律上,《可再生能源法》已经明确规定。因此,*重要是国内的实施进度要跟上。另外,不同的光照发电量不同,应当采用不同的电价补贴政策。比如今年西部的1元/瓦电站比较合理,但是在东部投资电站的话,1元/瓦就是较低的价格。

  要从国家层面上加强认识,增加线路投入。输电比输煤成本要低很多,修建大量运煤铁路、公路的同时,应该建设几条大容量输电线路。

  葛飞:中国西部地区光照强,可选择在广阔的沙漠、戈壁地区建设兆瓦级的大型电站,但问题同样存在,比如上网问题、电力输送问题。中东部地区没有建设大型光伏电站所需要的大量土地,因此发展小型分布式电站比较合理。小型分布式电站的关键要做到自建、自发、区域式使用。偏远无电地区可实施移动电站来解无电问题。

  大型光伏电站主要建设在西部地区,由于西部地区光照资源丰富,这样的规划是合理的。但目前比较棘手的是上网问题和电力输送问题。实际上,新能源上网已经不存在技术瓶颈了,关键是各方的利益博弈。我认为,电力输送是制约新能源发展(包括光伏)的主要瓶颈。有效地做到西电东输,才是解决新能源应用问题的主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