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的废立,依大小乘论典所述,有好几种原因。众生迷执有一个实我,佛为破众生的人我执所以分别说蕴处界;为破一性我执,说积聚性的五蕴法;为破受者我执,说以生长出生为义的十二处;为破作者我执,说以种族为义的十八界。《俱舍论》中关于三科分别对治的解释,认为有的迷心总执为我,就以五蕴来对治,因为五蕴中一个蕴摄色法(色蕴),三个蕴摄心所(受想行三蕴),一个蕴摄心王(识蕴),心色平行,不能偏执。有的迷色执以为我,就以十二处来对治,十二处中有二处非色法,但包含广大的内容。有的迷色心总执为我,就以十八界来对治,十八界中有十界属色,七界属心,一界包括色心两法,这是因为有情愚于色心轻重不同,所以应机别说。另外有情根器也有利根、中根、钝根的分别,有情意乐也有乐略、乐中和乐广文的差异,根据根器和意乐的次第,世尊分别为说蕴处界的三科。佛法以破我为宗,因此蕴处界三科的法义建立,分别就在小乘经论中居基本的地位,以至大乘的对法论典,三科的抉择仍然是知法知义的基本的和中心的问题。这种情况,可以从法胜《阿毗昙心论》,法救的《杂心论》,有部的《发智论》、六足论和《大毗婆沙论》,世亲的《俱舍论》,无著的《大乘阿毗达磨集论》和安慧糅释的《杂集论》等的内容组织看出来。至于三科内所摄法数,大小乘中有好几种说法,如《成实论》举六十九法,《俱舍论》举五位七十五法,南传上座部举八十三法,大乘《瑜伽师地论》和《杂集论》所举也互有增减,*后世亲菩萨概括为五位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