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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社会责任 倡导和谐消费

本网讯  3月15是世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人民电器集团开展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同日北京、上海、湖北、江西、河北、广东、四川、安徽拉开帷幕

这次活动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主题,由集团技术质量工程师、法律顾问、打假维权工作者组成的活动小组,已于近日分赴国内2300多家销售公司。工作人员在国内各大中城市拉横幅、贴标语、办讲坛等,为消费者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人民电器各地经销商还通过展示产品、疑点解惑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授产品使用常识,有效地提高了客户对真伪优劣产品的辨别能力,增强了消费者应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

集团董事长郑元豹指出,开展这次活动,就是大力倡导广大经营者要高度重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郑元豹强调,人民电器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坚持**管理,生产**产品,提供**服务,创建**企业,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把消费者作为关注焦点,保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让顾客满意;第三,强化管理,降低成本,以上等的产品和热情的服务维护客户的利益;第四,持续提升研发水平和制造技术,不断满足市场与客户的需求;第五,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升品牌,**文化,进一步提高人民电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力争用**的产品、**的服务、**的技术、**的质量回报广大消费者。

长期以来,人民电器始终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在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各项权利或利益。集团成立之初,郑元豹就响亮地提出了有名的“三不原则”:宁失利益,不失市场;宁失数量,不失质量;宁失面子,不失顾客。2003年,人民电器向广大客户郑重承诺:100%合格不能令我们满足,100%的优良才是我们的追求。我们要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在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面让顾客满意;属质量问题需要到达现场处理的,24小时之内一定到达现场。” 20052007年,该集团连续开展了“售后服务万里行”、“营销服务万里行”,并率先在国内企业中创立了“8·18质量日”,在行业中设立了国内头个4S形象店等。

在这次“3·15活动”中,人民电器有关部门领导表示,将与社会各界一道,坚决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努力向广大客户奉献精品,进一步倡导放心消费、科学消费、明白消费、和谐消费,全力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